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1.“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表示它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这从“跑”、“人”和“泉”的含义,以及“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跑”明显是指某种倾向或渴望,如前所述(3127节);“拉班”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如刚才所述(3129, 3130节);“人”是指真理,如前所述(265, 749, 1007节);“泉”也是指真理,在此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或神性真理(参看2702, 3096节,以及下面3137节)。
从此处所论述的这些和其它细节可以看出内义是何性质,以及它含有什么样的奥秘。若没有对圣言的深入探究,没有启示,谁能知道“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呢?然而,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天使所感知到的。事实上,世人的观念和天使的观念之间存在这样的对应关系:当世人照字义理解这句话,并想象拉班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时,天使却感知到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因为天使对拉班、跑、泉没有任何概念,只有与这些相对应的属灵观念。这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因而存在于属世观念与属灵观念之间,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应关系的阐述也可以看出来(1563, 1568, 2763, 2987-3003, 3021节)看出来。
至于此处正在讨论的主题本身,就是真理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情况是这样:主的属世人中的最初真理不是为神性的真理,而是看似神性的真理。因为在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的真理不是真理,只是表面真理,或真理的表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脱去表象,披上真理的本质。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以便更好地理解,但目前只能举这一个例子。这是一个为神性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惩罚任何人,更不向任何人行恶;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没有别的。然而,在它的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该真理所取的形式是这样:当有人犯罪时,主就会发怒,并因此惩罚他。事实上,对有些人来说,它甚至变成这样的观念:邪恶来自主。但随着一个人在判断力上从童年早期开始发展,并逐渐成长和成熟,他就脱去表面上在他看来似乎是真理的东西,并逐渐披上真理本身,即:主从不发怒,也不惩罚人,更不作恶。因此,一个人通过以前的表面真理被引入实际真理,因为首先进入的,是笼统或大体的概念;这种概念本身是模糊的,在被具体概念光照,这些具体概念又被个体细节光照之前,在它里面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一旦它被光照,内层事物就清晰可见了。幻觉和表象,也就是无知之时的真理,以这种方式被驱散和逐出。
988.“空中一切的飞鸟”表示推理所产生的虚假。这从“鸟”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鸟”表示理解力的事物:那些温顺、有用、美丽的鸟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或真实概念,那些凶猛、无用、丑陋的鸟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或推理的虚假(它们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可参看40, 776, 870节)。由此也明显可知,“鸟”表示推理及其虚假。为叫人没有怀疑的余地,除了前面(866节)所引用的关于乌鸦的经文外,以下经文会有助于证实这一点。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我要对他们实行四种惩罚,就是剑杀戮、狗撕裂、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吞吃毁灭。(耶利米书15:3)
空中的一切飞鸟都要宿在它的废墟上;田野的一切野兽都要卧在它的枝条下。(以西结书31:13)
但以理书:
荒凉最终必临到那可憎的鸟身上。(但以理书9:27)
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牢狱。(启示录18:2)
先知书多次声称,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耶利米书7:33; 19:7; 34:20; 以西结书29:5; 39:4; 诗篇79:2; 以赛亚书18:6)。这表示他们将被虚假,就是“空中的飞鸟”,和邪恶或恶欲,就是“地上的野兽”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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